知名网络作家天下霸唱(本名张牧野)曾在2007年与某网络文学公司签订了著作权转让许可协议,将其创作的《鬼吹灯》系列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了该公司。协议约定,天下霸唱将不得使用其本名、笔名或其中任何一个以与本作品名相同或相似的创作作品或作为作品中主要章节的标题。该协议是霸王条款吗?天下霸唱还能不能继续创作《鬼吹灯》系列作品?
-
《鬼吹灯》作者否认《摸金符》侵权:抄自己?
“比如说写了一本书,我又写了一本书,我以前写过的书包括词,这本书都不能用,我算抄袭吗,我抄袭我自己吗?”“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
-
专访天下霸唱:“鬼吹灯”三个字并不是注册商标
《张震讲鬼故事》也提到过“鬼吹灯”,我也是受他启发才进行的创作。就像烤鸭可以叫全聚德,但是烤鸭这俩字不能注册商标一样。
-
版权混乱 天下霸唱:静静看着《鬼吹灯》被疯抢
起点中文网首先意识到了IP的巨大价值,他们买断了大量作品的IP改编权,而《鬼吹灯》系列由于写作的中断,IP权益分成了两部分,前四部和后四部的电影版权被分别出售。